2008年7月24日

中央產經考試入學:民法(96級蕭富庭)

蕭富庭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國防大學法研所肄業
  • 前言

準備本所民法之考試,基本上有兩個重點須注意。首先,由於本所是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因此法律組的民法考題,大多著重與經濟相關之財產法以及身分法中具財產法性質者(如:夫妻自由處分金、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者,由於本所之特性(產業經濟),故以法律思維方法思考問題後,不妨以經濟分析角度解讀法律問題。


  • 從原理原則出發

就第一個重點來說,原理原則之思考比實例題之演練更加重要。須了解一個制度或一個契約類型所欲解決之問題為何?其本質為何?有何缺失?應如何改進缺失?以及與相類似概念有何不同?以合夥為例,先試著思考為何有合夥之存在,是為了解決哪些問題(或滿足哪些需求)?在現行合夥之責任形態有何缺點?有什麼辦法或機制可以改進?合夥與無限公司有何不同?

  • 試著以經濟人角度來思考度之缺失

就第二個重點來說,於研讀經濟學後,試著以經濟人的思考來解法律問題,或評析現行制度之缺失。以表見代理來說,傳統之學習著重於表見事實及本人是否有可歸責之事由,而納入經濟思維後(成本概念),過去表見代理之判斷標準即轉為:考量第三人之資訊搜尋成本,以及本人之資訊發佈成本,審酌兩者之高低,由成本低者負擔表見代理之結果。而關於最高法定利率之論爭,亦可試著以市場機能與供需法則加以深究。

  • 對於非法律本科系學生的建議
對於非法律本科系或從未學習民法的學生,建議去書店挑選一本自己看得順眼的民法或民法概要(也就是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都在同一本),經過預覽、提問、精讀、回想、反問五個程序,直到熟讀同一本書。然後再根據書中的註腳文獻,研讀更具深度的期刊文獻(如果在書店沒有看得順眼的書或都很順眼,對於沒有學習過民法的人,文化的劉振鯤老師的實用民法概要一書值得推薦,此書文句簡明,且頁旁都有法律詞語解釋,每章後面附有理論與實例習題以及進修參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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