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

訪談紀錄:王敬堯學長


王敬堯 承展法律事務所律師
  • 已經是執業律師的你,為什麼重返校園深造?為何選擇中央產經法律組?

因為執業上的需要,我所的處理商務案件與涉外案件等,有時需要學理的支持。有學理上的支持,經過論證後所得出的答案較為肯定,也較具說服力。法學的部份或許可以自己進修,但學理上的研究,例如經濟學,可能無法透過自修學習。中央提供經濟學的學習環境,而這塊正是法律人較為陌生的領域。學習經濟學即是我當初選擇中央產經的主要目的。此外,當年在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的英美法對我在執業上頗有幫助,在執業後想再多接觸英美法,而中央產經法律組正好強調英美法的教學。所以在台大、政大與中央三校中,經過畢業於政大法研所的合夥人建議,我選擇中央大學。

  • 產經學的學習對你在訴訟實務上是否有幫助?幫助為何?

經濟學迷人之處在於它是用數學的方法來解釋社會現象,這對訴訟實務相當有幫助。因為法律人習慣從法律的構成要件或法條的邏輯思考看問題,但經濟則是從社會現象來做解讀,不像法律人一樣單刀直入。對律師而言,經濟的訓練讓我在訴訟上,在為當事人辯護時會有不一樣的思考,思考的面向越多、範圍越廣,對造越難以抗辯。


國外經濟法學的發展興盛,是因為他們在學理的研究上有相當嚴謹的背景,例如公平交易法。反觀我國,目前多數學術論文大多是從法律構成要件與可責性等作討論,可以發現我國的法律人很難跨進經濟學的領域。我希望能透過自己的融會貫通,在法律與經濟這二塊領域上搭建橋樑。以我自己為例,在行政訴訟或商務訴訟中,有時會論及一些經濟基本原理,而法官大多對這部份是陌生的。如果多花時間解釋,法官大多會樂於接受,這也是對我在訴訟實務上的幫助之一。

  • 相較於我國其他法律系、所學生,本組同學的優勢為何?

以我自己為例,在中央我同時得到法律與經濟的知識,雖然不敢說自己學了很多經濟學的東西,但我至少比一般法律人獲得更多的經濟養分,進而滋潤我對學術的研究以及競爭力的培養。這是本組同學的優勢,也是我在中央產經所最大的收穫。

  • 在沒有經濟學背景下,你不但選修許多經濟組的課程,甚至還以經濟學角度撰寫論文。你是如何跨越科際間的障礙?

當初我報考中央產經的目的就是為了學經濟,而經濟學的想法也的確給我蠻大的衝擊。在學習過程中確實欲到許多困難,但經濟組的同學都很樂意幫助,從他們身上吸取到的養分是很足夠的!不懂的地方、想到的問題或看到的事件,我常常會和他們討論:該如何解釋,是否有一套支持我的看法的經濟學理或模型。這無形之中就培養了我的經濟人脈,除非在大學時參加社團,否則法律人很難培養這方面的人脈。


在寫論文的初期確實欲到許多障礙,因為我用了很多經濟模型,而模型其實包含了理論與實證。實證的部份我沒辦法做,所以我花了很多時間跟經濟組同學討論模型的理論,他們也花很多時間教我,我也會就法律的觀點跟他們討論。經過三、四個月的溝通,我才慢慢找出一條可行之路,在指導教授支持下我才順利完成論文。一旦克服這些障礙,其他都不是問題。中央產經是個很好的學習環境,老師不會限制你的發展方向,就算找經濟組的老師指導,他們也會很願意協助。

  • 給學弟妹的建議

法律人看問題可能較為單刀直入,可能較為主觀。法律人其實應該要放寬心胸,多去吸收其他學科背景的專業人士的看法。像現在有很多律師是醫師、會計師考上的,他們的思考就跟法律人不完全一樣,你也不能說他們不對,因為各個學科都自有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
中央產經雖然要學產業經濟學,而且有嚴格的考評制度。但是,有考試就會有壓力,有壓力就會有學習的動力。在這種壓力下,成長會更為快速。千萬不要低估自己的能力。


如果能夠多花點時間將法律與經濟連結起來,你的人生會更多彩多姿。畢竟法律人的生活不應只侷限法律中,因為現在是多元化的社會,近來強調的科技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其實都脫離不了用經濟學的方法去研究或解釋。同樣地,律師的服務亦不侷限於法律,現在有很多外商投資的案件、BOT案、OT案或政府需要與商業界有溝通的橋樑,律師若具備法律、經濟雙專業的背景,會更容易取得客戶的信賴。多利用中央產經的學習環境,本所在經濟學的研究上有相當不錯的成就,多吸收這方面的養分,彌補法律人的不足,相信日後一定有能力與其他具有雙專業的律師一較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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