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沿革
中央產經所成立於民國七十四年,為國內第一個以產業經濟為名的研究所,著重於培育產業經濟分析專業人才,從事有關廠商行為與產業組織的研究。成立之初,以培育碩士學位研究生為主要目標,提供國內產業界、政府部門與學術研究單位所需產業經濟分析專業人力。
隨後有鑒於產業經濟分析的專業技能不斷提昇,國內學術與研究高級人力不足,遂於民國八十一年成立博士班,招收具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施與博士養成訓練。另一方面,為因應產業經濟環境的迅速變遷,國內兼具產經與法律訓練的人才嚴重不足,於民國八十八年成立法律組碩士班,以有別於國內一般財經法律碩士班的訓練方式,培育兼具產業經濟與法律專長的碩士人才。
- 法律組的起源與發展
中央產經所碩士班於八十八學年度(即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一日起)增設法律組並開始招生,這是國內第一個經濟與法律兼備的研究所。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中央大學在經濟與法律兩個學門事實上有相當悠久的歷史。在經濟方面,中央大學經濟系的校友包含著名的經濟學者施建生、王作榮與華嚴(曾先後擔任台大經濟系主任,國科會人文處處長與台大法學院院長)等三位教授,另外還有曾任中央銀行總裁的謝森中先生,曾任財政部長的徐柏園先生。在法律方面,中央大學在大陸時期,法律學系即為其重點科系之一,在我司法界如司法院韓忠謨副院長、金世鼎大法官、范馨香大法官、李學燈大法官、黃正銘大法官、史錫恩大法官及最高法院錢國成院長等均為中央大學法律系之校友。在民國六十餘年間,大法官中,中大校友即佔四分之一。
本所增設法律組的主要推動力可說來自校友,尤其是校友史錫恩前大法官的熱心促成。而中大校友會會長鄒祖焜先生在八十七學年度把增設法律組當作是學術活動的第一要務,並在「中大學術基金會」前後任董事長謝森中及楚崧秋先生大力支持之下,終於獲得校長首肯提供員額在產經所增設法律組。
產經所法律組至今(九十六學年度)已有九屆新生入學,畢業的學長姊均相當優秀,如第二屆法律組闕光威學長,在台灣大學雙主修法律學系與經濟學系後考取本所,目前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法學博士,並已取得美國律師資格;「千萬別來唸法律」的作者楊智傑學長,現已從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拿到博士學位,目前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學系助理教授。多位畢業校友於經濟或法律相關領域的表現均有很好的評價,包括傳統的律師或教職、公平交易委員會、國泰金控、中信金控、花旗銀行…等知名企業。
- 經濟組與法律組
經濟組:
本所產經相關課程相當完備:有數量方法、公平交易法、賽局理論、產業發展、健康經濟、環境經濟、經濟發展與勞動經濟等。經濟組的基礎教育課程有個體經濟、數量方法、與產業經濟,為進一步進修提供紮實基礎。其次,亦為就業提供相當好的學習能力,在這些基礎之下,若有就業需要而需研讀諸如投資學等專業書籍時,並不會有困難。不管對於政府或企業,要掌握產業的環境變化,決策是相當重要的,產業經濟學則是這一方面不可或缺的工具。自八十八學年起增設法律組,有法律相關課程可供修習,為國內經研所之首創。
法律組:
法律組的專業課程為基礎法學、科技法、與財經法律三大類。課程設計的重要目的之一乃是為了彌補目前法學的缺憾,因此課程設計也強調對「本體」的重視;在必修課程中有公司法(亦稱「企業組織法」)、公平交易法、產業經濟學與法律經濟分析;在選修課程中最具特色的為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科技法與破產法等相關課程。這些學科將為法律與經濟整合的課程提供堅實基礎。不僅能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的同學容易瞭解法律的本質,亦可讓有心往跨領域整合的同學具備獨立思考與批判傳統法學的能力。
在日益複雜且經濟環境與以往截然不同的社會中,掌握問題的本質變得很重要,尤其法律經濟分析與產業經濟學為不可欠缺的分析基礎。目前業界亟需同時懂產業策略與法律之人才(如購併與創投等業務),產經所法律組可以培養兩者兼俱之人才。幾年來,經過法律學界的一些前輩的努力,學士後法律教育已逐漸得到國內的認同,但法律與經濟學的整合尚未普遍得到國內的認同,我們期盼中大產經所法律組能當做一個觸媒,使科技法律與財經法律學界走向此一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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